一、工程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浙江大港印染有限公司搬迁提升技改项目 |
建设单位 |
浙江大港印染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浙江省湖州市织里镇 |
环评单位 |
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环评审批部门 |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浙环建[2010]40号 |
验收监测单位 |
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
验收环保部门 |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
工程投资 |
30182.6万元 |
环保投资 |
3080万元 |
环评批复建设内容 |
梭织布7000万米,针织染色布2000吨,羊绒染色400吨 |
实际建设内容 |
梭织布7000万米,羊绒染色400吨,针织染色布生产线未建设,为先行验收。 |
建设情况 |
梭织布印染生产线、羊绒染色生产线已安装,针织布染色生产线尚未安装。项目车间机台需蒸汽由湖州市织里长和热电有限公司在开发区统一提供。实际取消环评计划从老厂区搬迁的2台导热油炉,定型机所需热量由天燃气直燃供热。 |
二、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情况 |
废水 |
本项目废水技改项目废水主要为前处理、染色、水洗和后处理等生产工序产生的工艺废水,以及少量地面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等。厂内设有污水预处理站及稀废水中水回用系统。项目已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全厂设一个雨水排放口。 |
废气 |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以及食堂油烟废气,工艺废气包括定型废气和产品起绒磨毛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粉尘、烘干废气等。实际建设中已取消拟建的导热油炉,改用天燃气直燃加热,不产生锅炉燃煤废气。定型废气安装水喷淋处理装置。 |
噪声 |
项目厂区进行了合理布局,对可能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了一定的隔音、消声措施,基本落实环评中要求的噪声治理措施。 |
固体
废物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污水站污泥委托湖州市大东吴新建筑材料公司处理;废包装桶、废内包装袋由供货方回收;零布、废次品外售。实际取消导热油加热,改用天然气直燃加热,所以将不产生煤渣、灰渣、脱硫渣和废导热油等固体废物。 |
三、验收监测和调查结果 |
废水 |
pH值、COD、BOD、悬浮物符合《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92)中的三级标准要求;LAS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色度均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的相应标准值。
雨水排放BOD、石油类、悬浮物、氨氮、总磷、LAS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pH值、COD、总磷有超标现象。整改后复测达标。 |
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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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组织废气排放
定型机废气除油装置1#、2#、3#、4#排放口污染物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油烟最大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相应标准要求。
食堂油烟静化器出口油烟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相应标准要求。
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污染物最大排放速率硫化氢、氨、臭气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标准要求。
2、无组织废气
厂界无组织监控点,两天监测氨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标准要求,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厂界二级标准要求,硫化氢4#点有超标现象,主要受厂内污水处理站废气无组织排放影响。
由于厂界硫化氢浓度超标,企业采取了整改措施,复测结果硫化氢浓度达标。 |
噪声 |
厂界噪声昼间达标,夜间噪声有超标现象,厂界外100米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
本项目废水及污染物排放量为:废水量 70.5万吨/年,COD 33.7吨/年,氨氮0.69吨/年,均符合批复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由于未上燃煤锅炉,SO2不予核算。 |
验收监测报告全本查询方式 |
公众可登录如下网址查询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全本:
http://www.dagangyinran.com/html/show.asp?id=1245 |
意见反馈方式 |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 2014年12月9日~ 12月15日向 环保局(电话:12369,传真 )和验收监测(调查)单位(电话:0571-88086060传真)反映,我们将及时进行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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